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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11月21日北京人和再降级,或与欠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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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件审查

    2020年11月21日,北京时代,在2020年中国联赛一号降级季后赛,北京雷恩(Beijing Renhe)无路出去,输给了新的中国联赛一支球队,在两轮比赛中,总得分为2-3,江西·利安·山(Jiangxi Liansheng),不幸的是,他与中国联赛二。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北京雷恩(Beijing Renhe)刚刚脱离了中国超级联赛,现在它再次降级为中国联赛。雷恩(Renhe)在中国职业足球史上创造了“连续两次下降”的记录。

    这种绩效的原因可能与先前暴露的大规模工资欠款有关。一个多月前,七位前北京雷恩球队球员在微博上透露,俱乐部欠了工资。同时,由于压倒性的工资欠款,团队的团队医生自杀也引起了社会关注。由于去年年底的流行病爆发,伦海俱乐部说,他们无法付钱给球员一段时间,并写信给一些球员。一些转移到其他团队继续参加职业联盟竞争的前任和球员被迫雇用律师选择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他们未能与他人和俱乐部进行谈判。他们目前正在等待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

    2。事件评论

    1。法律级别:由于欠薪而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困境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来评论这一事件,此案再次反映了当前的职业足球运动员保护其权利的困难情况。但是,目前,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可能更多是因为法律本身的漏洞和一些司法机构误解了相关的法律条款。

    首先,我们根据法律关系的角度从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以及其他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意见,以及其他部门,以加强和改善专业足球俱乐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俱乐部应根据法律签署劳动和其他工人的劳动合同。足球行业的特征。” “俱乐部将探索建立劳动就业,工资分配,工作时间和休息,并留下适应足球业特征适应职业足球特征的系统。”基本上已经确认了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这种劳动关系与普通劳动关系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更严格的是,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尽管它受我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监管和调整,但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某些专业,并且具有足球行业的特殊特征,例如足球行业的特殊特征,例如较高的清算损害,例如未连接的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例如,在竞争中进行单方面任命的可能性,例如,在竞争中允许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律师的可能性,因为劳动的可能性,因为劳动律师的可能性,因为劳动劳动的可能性,因为劳动劳动的可能性,而不是劳动劳动,因为劳动劳动的可能性,因为劳动劳动的可能性,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因为劳动的可能性,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并有可能进行劳动联系。某些专业,很多时候,普通法院和仲裁机构没有能力或稳固的基础来声称解决此类纠纷。因此,各个国家的司法惯例普遍认为,应根据其特殊交往来解决专业体育仲裁机构的解决。

    其次,从体育纠纷解决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体育法实际上是在最初立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32条规定,如果在竞争性体育活动中发生争议,体育仲裁机构应负责调解和仲裁。体育仲裁机构的建立方法和仲裁范围应由国务院分别规定。国务院尚未建立专业的体育仲裁机构,但一些国内法院和劳工仲裁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误解了上述规定。也就是说,根据上述规定,排除了法院和劳工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并且不接受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工资欠款纠纷。这直接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旦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劳资纠纷,他们可能基本上属于没有办法寻求帮助的情况。目前,职业足球运动员基本上依靠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寻求救济。但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非常尴尬。由于它不是体育法中规定的仲裁机构,因此其裁决没有法律执行权,也不属于真正有效的法律文件。即使足球协会做出对球员有益的裁决,如果俱乐部不执行这项裁决,那么球员也不能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某些严重无力偿债甚至被取消注册资格的俱乐部,可以说“虱子太多了。”

    基于对某些法院的误解,该管辖权被排除在外,这导致体育法更改指示的第32条直接剥夺了运动员的起诉权。这与基本法相反。我们还希望相关部门将注意这个问题,解决此问题并填补此法律漏洞,以便可以解决工资欠款问题。

    2。工业视角:足球的社会属性和公共属性 - 足球不应该只是商业

    足球不应该只是赚钱的投资者工具,它应该具有强大的社会和公众属性。但是,在中国,足球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投资者的玩具或工具。也许这是一个有礼貌的声明,即业务也与业务有关。投入输出和退出路径可能是工业资本应该考虑的问题。至于粉丝,很抱歉,在此阶段,可能真的不值得一提。

    也许从另一个行业的角度来看,雷恩的当前状况可能奠定了基础。北京雷恩的前任是上海朴足球俱乐部。它成立于1995年。从2006年到2015年,该团队经历了四次移民,从上海到西安,吉阳和北京。在他在圭村期间,球队的表现达到了顶峰。在贵州的期间,雷恩球队赢得了2013 FA杯和2014年的超级杯,并参加了两次亚洲足球俱乐部赛事 - 亚洲足球冠军联赛两次。但是,从那以后,他们的投资急剧下降,他们最终被降级并搬到了北京的狂热。尽管他们后来回到了中国超级联赛,但对于北京贡亚(Beijing Guaan)来说,这位资深中国超级联赛巨头的存在可能更难在情感上接受这支外国球队。

    公平地说,中国足球仍然缺乏粉丝文化,地区和社会属性。毕竟,我们仍处于中国足球发展的早期阶段。在中国足球协会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俱乐部股东做出了一系列的搬迁选择,使粉丝出于寻求利润的目的,生存的本能和不可避免的短视。也许是可以理解的,或者从商业规则的角度可以理解,但是个人观点并不意味着在足球层面上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总的经济利益至高无上,但偏离了足球的社会属性,那将损害大多数球迷的感受。无论如何,足球运动从来都不是商业。

    律师丁·陶(Ding Tao)简介:

    广东朱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北京文化和娱乐律师协会体育行业法委员会成员丁·陶(Ding Tao)。他的主要实践是资本市场投资,融资,并购,私募股权基金,文化和体育娱乐行业的法律服务等。在体育法领域,律师丁陶(Ding Tao)熟悉足球行业和篮球行业的各种相关法律和行业规则。他为许多体育经纪公司,体育赛事运营管理公司,足球青年训练机构和篮球青年培训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代表了针对足球运动员的工资欠款的多个争端。同时,他为试用培训和几个球员的转移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支持服务。

    广东Zhuojian律师事务所Lisheng Lawyer Group

    关于身体律师团体

    该团队根据其法律知识储备和公司法律,金融法,合同法,版权法,劳动法,司法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储备和经验以及其在国内和外国文化,体育和外国体育和娱乐业,娱乐项目以及体育项目方面提供了与泛社会行业有关的完整法律服务。

    文化和娱乐行业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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